太极水

医药麻辣烫

鼓励拍照举报医生?医患间一场辩论就此展开

2019-08-05

来源: 健康界


  近日,因为“老人病危求救,医生却忙拍照”一事,山西被推向舆论焦点。就在事发约两周后,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于省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工作。


  7月14日在文水县人民医院,患者家属等待医生做进一步检查时,医生们却在为宣传册拍集体照,最终患者抢救无效死亡。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和吕梁市政府联合调查组认为,发生这一问题,暴露出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文水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,医德医风教育不足。


  7月25日,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公布《关于开展医疗卫生行业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工作。其中以改变医疗服务中“生冷硬顶推拖”为重点,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;鼓励采取“随手拍、及时拍”等举报投诉方式,自觉接受就医患者、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。


  “鼓励拍照举报投诉”,是否侵犯医生隐私权、医生能否拒绝、患者又为何拍照……对此,医生患者议论纷纷。


  而在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看来,“当患者举报时,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,但鼓励患者举报,就是挑事。”


争论一:医生看病时被拍照,要不要拒绝?


  “咔咔咔……”山西大同的晏女士曾在就诊中给医生拍照,她表示,一旦出现医疗事故,证据往往最能保护患者。


  遇到患者拍照,不论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规定,山西太原某三甲医院医生王亚军(化名)都会立即制止,“如果患者不信任我,可以不找我看病。”


  对患者来说,拍录医生有的是为记下医嘱,有的是为方便取证;对医生而言,拍照是患者对他们不信任、不尊重的表现,同时干扰诊疗行为,他们心有反感。


  对于医生的这一态度,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贺滨直言,自己感觉不舒服是一回事,对方拍照是否合法是另一回事。贺滨表示,公开地在公共场合拍照(而不是在可能损害他人权利的情况下非法偷拍),是民众的合法权利。但医生下班后,不在执业场合时,患者拍照并公开,就会涉嫌侵犯医生隐私权。


  判断是否侵权的关键在于,医生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。贺滨解释,医生在医院执业是职务行为,不是个人行为。患者有权在和医院构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并感到权利受到损害时,以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取证维权。


争论二:是否有利于医患关系?


  当看到这一规定,山西长治某三甲医院医生李亚明(化名)的第一感受是:医患间的互相不信任,竟到了如此可怕地步。在他看来,医患双方是“同一个战壕的战友”,应该共同面对疾病,而不是互相提防。


  虽然举报和投诉是患者不可剥夺的权力,但邓利强认为,有关部门对于举报和投诉的态度既不能鼓励也不能遏制。“鼓励举报,也就意味着鼓励患者以‘挑毛病’的态度看待医生。”邓利强说,这显然与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风气相违背。“我们应该想办法让医患更加互相信任,鼓励患者举报,只会导致相反后果。”


  与邓利强看法类似,贺滨同样认为,利用合法拍照作为证据进行举报,是患者的正当行为,既不用鼓励,也无需指责。


  医生们普遍担心的问题是,患者可能拿着照片进行断章取义式地传播。


  对此,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李海夫曾表示,如果患者擅自将医生的诊疗过程发布到网上或进行直播,则涉嫌侵犯医生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。如果网上公布的音像资料不完整,出现断章取义、歪曲事实和不实评价,涉嫌侵犯医生名誉权。